合水县公安局依托执法检查“回头看”专项行动切实强化执法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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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中,合水县公安局党委通过组织专班对全局去年以来办理的所有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案件由于监督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出现执法程序不严谨或处罚证据不充分等问题,成为“瑕疵”案件。为了全面提高全局执法质量,切实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出现,合水县公安局从基层执法单位最容易出现的执法问题出发,不断健全强化执法监督管理体系,严格制度保证和责任追究,有力地推进了全县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抓好源头,强力规范。一是拢住案件源头。把110接报案件信息直接导入案件信息平台,确保数据全面、客观、真实;外部单位移送和群众通过信访、邮件、网络平台等途径反映案件情况的,统一由法制部门登记后移送相关警种办理,并对处理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保证去向实时掌控,做到案件来往清晰;对群众直接到办案单位报案、控告、举报、扭送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等情况,严格实行首接责任制,首接民警必须在24小时内录入案件信息平台。二是强化受案监督。法制大队对警情分流进行重点监控、严格考核,并采取抽查、回访、公开接受投诉等多种形式加大倒查力度,发现超期登记、有案不受等问题及时纠正,倒逼案件规范登记,保证及时“入环”。 三是规范案件流转。对刑事案件,根据案件性质和管辖分工,归口办理,对不予刑事立案的,由法制部门审核后呈报局领导审批;对行政案件,按照行政办案程序办理;对不属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和不属分局管辖的案件,经法制部门统一审核后做移送处理。让每一起警情都按规范要求“在系统内循环、在监督下运行”,确保“规范立案”。
二、制定标准,狠抓落实。法制大队将执法活动全部纳入监督管理体系内运行,并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保障运行。一是将各警种、部门的执法按照执法流程统一设置为接处警、警情处置、受(立)案、调查取证、强制措施、涉案物品管理、案件处结、回访告知等8个部分、28个环节、66个规定动作,细化完善各执法节点的制度规定,办案流程标准化。二是实行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运行机制,从刑事案件登记到受案、立案、强制措施的采取与变更、起诉移交、撤案、释放等各个环节,法制部门全部予以审核、监督,变“多把尺子”为统一尺度。刑事案件统一由法制部门提捕、移诉,统一与检察院、法院协调对接。所有刑事案件“出口”只有通过法制部门审核才能作出处理决定,真正“一口对外、出网唯一”。三是从最常见、结案后最容易出现争议的赌博、卖淫嫖娼、盗窃等十类治安案件入手,制定出台了十类案件处罚裁量标准,进一步规范民警自由裁量权,有效堵塞人情案、关系案。
三、全程跟踪,强化监督。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对执法行为全过程、立体化监督。一是严格规定动作考核,对66个规定动作设置115个监控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执法活动按流程、按规定动作进行,使每起案件从“接受”到“办理”再到“回告”网上运转。二是根据刑事案件办理时限的要求,在每个环节设置监督提醒节点。根据待办事项轻重缓急不同,防止强制措施超期、逾期移交案件、保而不审、监而不侦等问题的发生。三是通过制度要求,使法制、督察、治安、刑侦和110相互携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形成 “五位一体”的常态化管理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执法问题的发生,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确保“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