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公安局“四项举措”部署推进效能风暴行动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工作
来源:镇原县公安局
2013.06.13
字体:
32px
22px
18px
- 12px
- 14px
- 16px
- 18px
- 20px
- 22px
- 24px
- 26px
- 28px
- 30px
- 32px
- 34px
- 36px
- 38px
- 40px
- 42px
- 44px
- 46px
- 48px
- 50px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局、县政府纠风工作部署,近日来,镇原县公安局纪委根据省、市《2013年公安机关效能风暴行动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镇原县关于开展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采取四举措部署推进机关效能风暴行动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县局成立由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胡小平任组长,其它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纪委下设办公室,由纪委书记刘伯铎兼任办公室主任。制定了《镇原县公安局效能风暴行动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组织领导、评议对象、评议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要求局属各单位把机关效能风暴行动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摆上突出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其他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评议工作机制。
二、加强评建结合,注重工作实效。坚持评建结合原则,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和“树形象、强素质、提能力、保平安”主题教育活动以及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边评边改,以评促纠,寓改于建。坚持以人为本,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紧紧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着力解决公安行业特点的不正之风和队伍、执法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慵、懒、散”等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率,以民主评议工作的新成效,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取信于民。
三、加强沟通联系,营造良好氛围。各参评单位都聘请了5至10名效能监督评议员担任本单位的民评代表,加强与纠风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代表、辖区群众等的联系和沟通,主动汇报、通报情况,争取理解和支持。利用公安门户网、互联网开辟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活动专栏,通过简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宣传本部门、本警种的职能及机关作风、政风行风建设情况,以求社会和群众全方位了解、宣传、监督、支持公安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情况通报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梳理一批突出问题,及时核查整改并向当事人反馈,最大限度地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消除群众的怨气和误解,提升群众满意度,促进警民关系的和谐。
四、加强督导检查,严肃评议纪律。县局纪委、督察部门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督导检查,经常深入基层单位特别是办事窗口单位进行督导检查,解决参评单位评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倾听参评单位对县局在队伍管理、公安中心工作、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严肃查处评议工作中顶风违纪的案件,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民警、领导,实行责任追究,为全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