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庆城县驿马镇“5.25”案件有关情况
来源:政治部
201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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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9日下午,庆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庆城县驿马镇“5.25”案件有关情况。
庆城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浩文明通报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甘肃日报、甘肃广播电台、甘肃法制报、陇东报、庆阳电视台、庆阳门户网站等有关媒体记者到会采访。
2013年5月25日16时30分许,庆城县驿马镇3名男子醉酒驾车肇事,随后又寻衅滋事,致1名妇女严重受伤,并将2名受害者亲属和2名劝架群众打伤,公安机关及时出警并予以妥善处置。5月27日、5月28日,两名网民先后发布与事实严重不符的贴子,故意套用“官二代”、“富二代”等敏感词语,混淆视听,引起关注,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对此,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分别对案件事实和网贴内容展开全面调查。三名男子醉驾行凶罪证确凿,公安机关布警处置没有不当,个别网民无端造谣将被追究。
案件事实
2013年5月25日16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李世军、李世茂、何天鹏3人在驿马镇一酒店饮酒后,李世军欲驾驶其停放在驿马镇新商场内的甘M-98198中华牌黑色轿车离开,在倒车过程中将齐燕莉撞倒压于车下,田广才发现上前制止时,遭到犯罪嫌疑人李世军、李世茂及何天鹏的围攻殴打。办案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进行制止,并将受害者齐燕莉、田广才及在劝架过程中受伤的景瑞荣一并送往庆阳市中医院进行救治。经医院初步诊断,齐燕莉为失血性休克,双侧耻骨上下支、双侧骶骨粉碎性骨折,胸骨骨折、多发肋骨骨折、腰3横突骨折,尿道部分断裂,膀胱挫伤;田广才为头皮血肿、头皮挫裂伤、眼睑血肿;景瑞荣为外伤性头疼、软组织损伤。
5月26日,庆城县公安局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犯罪嫌疑人李世军刑事拘留;5月28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犯罪嫌疑人李世茂刑事拘留;并对犯罪嫌疑人何天鹏上网追逃,全力追捕。
5月27日18时30分发帖的网民,已经将帖子自行删除。5月28日,又有一名网民根据朋友转述,上传与事实不符的帖子,进一步引起网民关注。对此,庆城县公安局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行为予以追究。
关于网民质疑的几个具体问题
(一)犯罪嫌疑人李世军是否构成醉酒驾驶的问题
2013年5月25日17时20分,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李世军控制到驿马派出所后,马上联系驿马卫生院医务人员到派出所抽取了李世军的血液,李世军血液经送甘肃省陇通司法鉴定所庆阳分所检验,李世军血液酒精含量为164mg/100ml,属醉酒驾驶。目前,李世军已被刑事拘留,驾驶证现已上报予以吊销。
(二)3名犯罪嫌疑人家庭背景
经查,3名犯罪嫌疑人及其父母均为农民,并非网传“官二代”、“富二代”。
1、犯罪嫌疑人李世军家庭情况。其家共有五口人:父亲,李某某,现年46岁,农民;母亲,赵某某,现年45岁,农民;妻子,郭 某,现年23岁,农民;女儿,李某某,现年两岁。
2.犯罪嫌疑人李世茂家庭情况。其家共有五口人:父亲,李某某,现年48岁,农民;母亲,杜某某,现年47岁,农民;妻子,何某某,现年27岁,农民;儿子,李 某,现年8岁,学生。
3、犯罪嫌疑人何天鹏家庭情况。其家共有五口人:父亲,何某某,现年52岁,农民;母亲,周某某,现年48岁,农民;妻子,李 某,现年29岁,农民;女儿,何某某,现年7岁,学生。
(三)关于是否存在反复碾压的问题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世军倒车时将行人齐燕莉撞倒压于车下,不存在反复碾压。
(四)关于公安局“110”处警队未到达现场的问题
庆城县驿马镇距县城40公里,属农村乡镇,“110”处警队赶到现场需要较长时间,按照“5.25”案件实际情况,本着就近、快速出警的原则,由驿马交警中队和驿马派出所负责处置,没有不当之处。5月25日16时52分,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询问情况后,16时54分向驿马交警中队下达出警指令,16时57分驿马交警中队出动,17时05分赶到现场。与此同时,驿马派出所于5月25日17时01分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立即赶赴现场,与驿马交警中队共同进行现场处置,家属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公安机关将嫌疑人带回派出所讯问。驿马交警中队从接警到处警,用时11分钟;驿马派出所民警从接警到将犯罪嫌疑人带回派出所,用时19分钟。
2013年5月28日,庆城县公安局已将案件调查情况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