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3/4/28 14: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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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公安机关对散布“H7N9疫情”谣言信息的部分网民依法进行查处

来源:网安支队 201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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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庆阳市部分网民通过互联网编造传播“H7N9疫情”谣言信息的行为,庆阳市公安机关迅速核查事实真相,依法对张某等28名违法网民予以行政处罚。
  4月19日10时,网民“陇东背锅子”(网名)在互联网《百度贴吧—庆阳吧》发布题为“紧急通知”的贴子,散布“西安市发现一例H7N9病毒流感的患者……”的信息。自4月19日19时开始,“杨杰”、“杏林经纬”、“城南小憩N01”(以上均系网名)等27名网民分别在其互联网微博和《百度贴吧—庆阳吧》发布“庆阳市发现一例H7N9病毒流感的患者……”的信息,引起众多网民关注和热议,造成市民恐慌,产生了不良社会影响,严重扰乱群众正常生活秩序。针对网络传言,庆阳市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迅速行动,对信息内容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经市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庆阳市至今未发现“H7N9型禽流感”病例。现已查实,涉及庆阳市的“H7N9疫情”信息,是部分网民将“陇东背锅子”所发信息中的“西安”篡改为“庆阳”或庆阳市其他地名编造而成,“庆阳市发现一例H7N9病毒流感的患者……”信息内容纯属虚构,信息来源地除正宁县以外涉及庆阳市所有区县。为对信息编造者起到惩戒教育,对广大网民起到警示的作用,市公安局迅速指令信息发布人所在地县区公安机关进行依法查处。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涉案人员违法事实轻重程度,依法对张某等28名违法人员处以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等处罚。

  近年来,互联网上编造传播谣言行为在庆阳市呈高发势头,并成低龄化发展,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社会影响十分恶劣。警方提醒广大网民,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谣言属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诚信,广大网民应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对国家、对社会、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文明上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发现虚假信息及时举报,共同维护我们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