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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国家安全日 全民反恐 共筑安全防线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16 浏览次数: 【字体:



2025年4月15日是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我国国家安全领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反恐怖斗争是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一环。恐怖主义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防范。在此,我们呼吁每一位公民增强反恐意识,掌握防范技能,携手筑牢反恐安全防线。



一、认清恐怖主义危害,提升防范意识

恐怖主义活动形式多样,包括爆炸、劫持、纵火、网络攻击等,其本质是通过暴力手段制造社会恐慌,扰乱正常秩序。近年来,国际恐怖主义活动呈现本土化、网络化趋势,甚至利用社交媒体传播极端思想。我们需清醒认识到:

反恐没有旁观者:恐怖威胁可能隐藏于身边,任何疏忽都可能带来严重后果。

防范需从日常做起:警惕公共场所可疑物品、可疑人员,关注异常行为。

抵制极端思想渗透:不传播、不轻信网络上的暴力恐怖言论,警惕宗教极端主义的伪装。


二、掌握反恐常识,筑牢第一道防线

公共场所自我保护,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遇到无人认领的包裹、可疑液体或装置,保持距离并立即报警。发现有人宣扬极端思想、非法聚集或试图获取危险物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网络安全不容忽视,不点击不明链接,不下载非法音视频,防止被恐怖组织利用传播有害信息。

发现网络涉恐线索,可通过“网络违法信息举报平台”一键举报。


三、法律红线不可触碰,全民共担责任

我国《反恐怖主义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反恐工作的义务。公民需做到:

不参与:禁止组织、策划、实施或资助恐怖活动。

不包庇:明知他人有恐怖犯罪行为仍提供帮助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不传播:严禁制作、传播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或信息。



反恐防恐,我们需要注意什么?


● 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 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 发现宣扬极端主义的物品、资料、信息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 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相关信息和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如实提供。

● 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

● 不得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

● 不得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

● 在恐怖事件的应对处置过程中,除新闻媒体经负责发布信息的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批准外,不得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


国家安全 你我同行

反恐怖斗争是一场持久的人民战争。让我们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将反恐意识融入日常生活,从点滴行动中守护家园安宁。只有人人成为国家安全的“守护者”,才能让恐怖主义无处遁形,共同构建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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