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公安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闫军涛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快递专用车辆通行难及发生轻微事故灵活处理的建议》(第002号)收悉后,我支队组织人员开展广泛调研,并召开了专题座谈会议,现将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新冠疫情管控时期,快递车辆通行障碍问题已解决
目前,因新冠疫情而实施的管控已经全面放开,快递车辆通行障碍问题已经不存在。
二、物流快递运输行业现状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
(一)配送车辆安全性能不达标。一是车辆所有者情况复杂。快递行业配送车辆组成各不相同,有的为配送者自己提供,有的由配送行业提供,导致无法对车辆进行统一管理。二是车辆来源情况复杂。部分快递配送点相对较为正规,但有些快递配送点采用低成本筹备,所使用车辆为安全性能较差的非标电动车甚至是无牌、套牌摩托车,并且骑行速度快,争道抢行,随意猛拐,行驶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二)配送从业人员准入门槛低。一些快递配送点在招聘快递人员时,认为这是流动性较强的职业,对配送人员是否具备驾驶资格等不予审查,有相当一部分配送人员没有驾驶证,也未落实上岗前交通安全教育,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三)交通违法行为频率较高。快递人员的收入通常与送货量成正比,因此一部分配送员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尽可能地多拉快跑,从而把道路交通安全置身事外。超速、超载、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强行超车、逆向行驶、无证无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甚至出现了私自改装车辆、违规载货、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再加上为了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对使用车辆进行日常保养和检修,导致车辆安全性能差,加大了车辆行驶的安全隐患。
(四)交通事故维权处理较难。快递行业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从业人员的临时性和随意性,加之快递配送点出于减少成本考虑,大多未与配送员订立劳动合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配送员难以承担高额的经济赔偿,或是在发生事故后选择逃逸,而部分车辆为无牌套牌车辆,公安交警部门事故处理困难,伤者或受害方追偿困难。再者,快递配送车辆多为非标机动车,无车辆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方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理赔,维权难度加大。
(五)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物流快递企业日常管理的重点在于配送物品能否顺利快速送达客户手中,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于派送员的安全防护和安全教育投入不足。重业绩轻管理的理念客观上使员工忽略了道路交通安全,导致交通违法行为频发,给交通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三、快递车辆发生事故处理情况
针对车辆手续齐全,驾驶人员证照合法,符合国家车辆出台的标准机动车、三轮车的,发生轻微事故的,一般可在全市推广应用公安部交管局研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系统进行处理。通过互联网在线快处系统,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当事人版事故快速处理功能,快速采集交通事故现场信息、在线自行协商或申请交通事故在线认定。轻微事故完成现场取证后就可予以放行。如确实需要扣留车辆的情况,交管部门会通知驾驶人并及时通知快递企业将快件转运,保障快件货物的时效性和安全性。
2020年以来,涉及快递人员的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5起,均为伤人事故。其中:1起为快递员步行横过机动车道发生事故,与快递车辆无关系;2起为快递员驾驶电动二轮车横过人行道时遇其他机动车发生碰撞;1起为快递轻型货车与非机动车相撞;1起为快递员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标二轮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从右侧超越前方同向型走的自行车时发生碰撞,致骑自行车的中学生受伤。以上事故均依法依规处理,未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和信访、投诉。
四、今后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部署,提高责任意识。一是定期专题研究部署。认真分析研判外卖、快递电动车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发生规律特点,仔细查找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多发时间、多发路段、易发部位隐患漏洞,认清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建立长效整治机制,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二是制定精准方案。按照分工负责、相互协调的原则,将电动车违法属性、路段、时间等情况制定精准式联合整治方案和专项靶向式区域性整治方案,做到“一点一方案、一区域一整治、一整治一效果”,确保整治不反弹,全力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三是提高责任意识。交警部门全体民警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克服疲劳厌战和情绪麻痹大意心理,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认真落实,确保整治工作能够扎实、有效推进,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强化源头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交警部门应将辖区所有快递业运输从业者及时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一是积极加强与邮政、交通、安监等部门的协作,对辖区内的物流快递公司开展走访调研工作,详细了解物流快递公司基本情况、经营状态、运输车辆情况。针对运输车辆建立专属档案,对车辆的基本信息要登记全面。二是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严格电动车生产、销售源头监管,对不按照安全技术标准生产、非法改装、拆除限速装置等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和处罚力度。三是督促快递企业加强对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动态监控,利用行驶记录仪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对所属车辆超员、超速、超载及疲劳驾驶或违规操作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控,确保行车安全。
(三)强化违法查处,净化交通秩序。为全力确保群众出行安全,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一是结合物流、快递运输的规律特点,打破常规管理,科学安排勤务,将主要警力部署到主要路口、路段,采取突击检查、错时检查、巡回检查等举措,加大对外卖车辆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确保发现一起,处罚一起,营造严查重管的氛围,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对于经过查处,依然没有改过的企业及个人,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并依法取缔配送资质。二是针对一些支路小路、偏远乡村的管理盲区,要积极加强与城管、交通等部门的联系,常态化开展检查治理,加强对各类物流配送快递车辆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形成打击合力。同时,要充分总结经验做法和存在不足,进一步形成制度和规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坚持标本兼治,整体推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消除物流、快递行业交通违法高发的现象。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整治氛围。一是定期召开安全例会以及快递企业、快递从业人员座谈会或培训会,广泛宣传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后果,结合典型案例分析,力求使物流、快递车辆驾驶员从思想深处引起高度重视。同时,对交通违法多发的企业,要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送达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二是利用广播、报纸、网络、电视等各类媒体,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三是发布快递行业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快递行业依法依规运行,提升从业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五)提升服务意识,快速处理涉及快递物流车辆事故。对合规快递、物流车辆道路交通事故采取简易程序当场处理;加大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宣传力度;对快递、物流车辆发生的人员死亡事故,快速调查处理,在保护受害者权益的前提下,及时化解赔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