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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公安局关于对市第五届人大一次会议00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21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张晓龙、乔欢、朱彦忠、李兴超代表:

    根据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的003号代表建议,我局抽调专门工作力量,对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分析,现就003号“关于加强辅警队伍建设”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整体情况

(一)人员情况

全市现有规范招录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783人,其中男性589人、女性194人,华池县、宁县、镇原县公安局以及西峰、森林、长庆、机场分局、交警支队暂无规范招录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

1.年龄结构。年龄30岁以下426人,占比55.6%;31-40岁314人,占比40.9%;41-50岁22人,占比2.8%;51岁以上4人,占比0.07%。

2.学历层次。高中及以下学历111人占比14.5%,大专学历380人占比49.6%,大学本科学历274人占比35.8%,研究生学历1人占比0.01%。

3.岗位分布。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文职辅警91人,占比11.9%;从事交通安全管理、治安防控、协助侦查办案、管理服务等勤务辅警675人,占比87.1%。

警务辅助人员作为公安警队的有效补充力量,在交通安全管理、治安巡逻守护、应急处置、疫情防控、警用装备维护保养、后勤服务、技术支持等方面,为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起到了重要的辅助作用。一是在基层治安巡逻防控工作中承担主要力量,提高街面见警率的同时,有效的预防和震慑了违法犯罪,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二是在协助开展维稳处突、卡点查车、安保执勤、交通安全宣传、禁毒教育宣传等方面,弥补了警力不足的短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三是在服务群众工作中,充分发挥学历高、素质好、服务意识强的自身优势,提升了公安机关的服务率和满意度。

二、加强辅警队伍建设工作措施

(一)严把“政策关”,促进队伍长远发展。

2021年7月省人大常务委员会下发了《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12月份,省公安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了《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抚恤工作的通知》等配套文件。2022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额度管理办法(试行)》,为做好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据此,市公安局严格认真落实以上政策规定,在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聘用、层级化管理、待遇保障、优抚优待、教育培训等方面,加大对直属分局及各县公安局的监督指导,确保辅警队伍管理规范,促进辅警队伍健康长远发展。

(二)严把“入口关”,进一步规范辅警队伍。

全市公安机关总警力中,事业干部、工勤人员占比太大,警务辅助人员相对较少,警力结构难以适应工作需要。结合目前实际情况,按照“控制人数、逐年减少”的原则,控制事业干部、工勤人员的进入并逐步减少,通过规范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对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按规定实行公开统一招聘,把政治素质、文化素质相对较高、身体条件好、责任心强、热爱公安工作的优秀青年充实到警务辅助人员队伍中来。

(三)严把“质量关”,解决警力不足问题。

依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额度管理办法(试行)》,结合目前实际情况,下一步,市公安局及各县(分)公安局将积极汇报同级政府、财政、人社部门,制定招录计划,及时补充警务辅助力量。

目前,市公安局根据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的《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庆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评定办法(试行)》,重新修订了《庆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已征求了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的意见建议,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立即开展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评定工作,进一步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提高警务辅助人员的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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