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公安局关于政协庆阳市五届一次会议第306号提案的答复
李金章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注,关于西峰城区学校门前斑马线设置红绿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的主要内容
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存在的三方面问题:
一是交通秩序混乱;二是交通劝导缺乏;三是缺乏约束性措施。
建议:一是全面深入调研。建议由交警部门、设计学校联合在学校东门前开展道路交通调研,全面掌握人流、车流交通状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红绿灯设置方案,做到切实可行,务实管用。二是加快建设进度。把学校门前人行通道红绿灯建设作为势在必行、迫在眉睫的控制有序通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方案,紧扣节点,加大建设力度,按时限、保质保量建成投用。筑牢交通安全屏障。并建议由交警部门和有关学校共同协商,建立交通维护与引导长效机制,驱动包学生出行安全,杜绝安全隐患。三是培养安全意识。建议由交警部门和学校相互配合,常态化向学生、家长及机动车驾驶人开展道路交通法规宣传教育,使遵守红绿灯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皮面过马路戏耍、马路门前小卖部扎堆、车辆抢过马路等不良陋习,共同维护人车有序通行的良好秩序。
二、办理情况
(一)强化部署,靠实工作责任。为全面做好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的整治,省厅交管局专门下发了《关于排查整改学校门前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通知》(甘公交〔2022〕34号)。按照文件要求,我支队指导各县(区)交警大队针对辖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混乱、学校门前道路交通设施缺失等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实行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分片包干责任制。全面抓好各项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各县(区)大队抽调警力,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8-2018)及《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1215-2014)等要求,对全市1485所各类学校(其中中等职业学校13所、特殊教育学校5所、普通中学163所、小学615所、幼儿园689所。另有小学教学点572个)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城区学校周边需增设限速标志、禁停标志、限时停车标志、辅助标志、减速措施、斑马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等交通安全设施,报告各县(区)政府,争取资金支持,健全和完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确保学校周边交通标志、标线规范齐全,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三)强化疏导,力保道路畅通。针对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道路易发生交通拥堵的问题,各县(区)大队在城区学校及幼儿园周边安排“快骑队”或路面警力驻点值守,确保在重点时段和主要路段“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结合交通实际,按照“一校一策”精细化管控机制,及时增设护学岗,按照定点、定人、定岗、定责,加强上下学高峰时段学校门前交通指挥疏导工作,同时,组织交通志愿者、引导员加强校园周边行人、非机动车乱穿乱行违法行为的劝导、纠正,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最大限度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有效缓解交通拥堵。
(四)强化管控,规范交通秩序。结合学校周边路网道路情况,针对性分析研判学校开学、上放学时段校园周边路网交通流变化情况,合理采取限时分流管控措施,设立临时停车区域,引导学生接送车辆规范停放和有序通行,按照“即停即走”的原则,严防长时间停放影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造成交通拥堵。切实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违法查处力度,对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随意掉头、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校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做到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始终保持对校园周边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形成强大的震慑力,有效净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
(五)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一是通过微信微博等媒介平台,推送校园交通安全常识,广泛宣传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呼吁和提醒家长、师生拒绝乘坐“黑车”、“超员车”,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安全出行;二是深入辖区学校开展宣传教育,以“小手拉大手 安全路上走”为宣传主题,结合学生的交通行为特点、交通参与心理,从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和交通安全意识入手,对学生及其家长进行文明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加强了学生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有针对性的对接送学生的家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重点讲解常用的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有效提高广大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