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公安局关于政协庆阳市五届一次会议第125号提案的答复
杨康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注,关于促进农村学校周边环境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的主要内容
交通安全问题
1、学生接送车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学生接送车车辆运营手续不齐全现象比较严重。并为了图利这些接送的车都偷偷超载存有很大隐患。离学校远的一些村庄,为了孩子上学家长相互串联雇用私家车接送学生。这类私家车经常超速行驶有的还没有正规的车辆手续。
2、部分学校尤其是地处中心地区 或繁华地段的学校上放学时道路拥堵、人车混杂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尤其周末放学时。
二、办理情况
(一)全面加强校车日常管理
我局督促交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区校车使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报市道交委,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等相关单位。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安全,加强校车的管理。对校车行驶路线存在隐患路段,可绕行的绕行,不可用绕行路段,上报当地党委政府等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并在发放的校车标牌上做出标注,提示校车驾驶员,进一步加强驾驶员和照管员安全教育,要求驾驶员行车前检查车辆照明,行驶过程中专心驾驶,稳驾慢行,礼让行人、文明驾驶,及早预判。如遇雨雪天气及时安装防滑链,储备融雪剂,配备三角木、铁锨,驾驶员密切注意道路交通情况,照管员有力照管学生上下车安全。对存在重大隐患的校车坚决退出,不再审批。对全市校车常态化严格管理,加强“六进”宣传工作力度,坚持每月一查、每月一公告、每月一学习的工作措施:核查校车及校车驾驶员有无违法行为;严格查验校车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对存在的问题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校车单位按时上报校车驾驶员“面对面”学习台账。定期召开校车安全管理会议,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从源头做到非专用校车的有效管控。在辖区路段加强校车的路检路查,杜绝校车违法和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交通、交警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检查,重点突出校车管理、营运、安全检查等制度落实情况。一是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深入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认真核查了各自辖区校车保有量及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情况,全面清查校车使用许可、安全技术检验、安全设备配备等情况,禁止使用未取得有效校车标牌和报废、拼装、逾期未检验等隐患车辆接送学生。二是检查校车服务公司,是否落实学生及校车行驶全过程安全管理和校车运营“五定”要求,是否对驾驶员、照管员落实安全责任和开展教育培训,使用统一格式文本与被接送学生监护人、司乘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是否督促照管员办理好与学校老师、学生家长(监护人)安全交接手续;是否按规定审验相关证照,建立校车电子监控平台,配备安全设备,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是否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安全性能检测,完善校车运营路线,保障运力调度,定期向县校车办报送校车运营安全情况。是否负责配合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三)强化管控,规范交通秩序
结合学校周边路网道路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针对性分析研判学校开学、上放学时段校园周边路网交通流变化情况,合理采取限时分流管控措施,设立临时停车区域,引导学生接送车辆规范停放和有序通行,按照“即停即走”的原则,严防长时间停放影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造成交通拥堵。切实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违法查处力度,对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随意掉头、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校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做到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始终保持对校园周边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形成强大的震慑力,有效净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广泛加强重点驾驶人宣传警示教育工作,结合阶段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重点,广泛推送季节性天气安全出行提示,各县区公安交管部门充分结合本地典型案例、突出交通违法等,加强宣传警示提示教育,提升重点车辆驾驶人安全意识,营造交管部门严格执法不松劲、补齐短板不松懈、防范事故不大意的浓厚氛围,有力震慑违法行为。同时,深入学校、社区等单位,广泛宣传乘坐“黑校车”的危害,通报涉校车辆典型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宣传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的后果,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守法意识。督促学校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校车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不断提高校车驾驶人员、随车照管人员和乘车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定期推送安全驾驶、文明出行提示短信,利用微博微信发布交通安全出行常识,提醒学生不乘坐超员、非法客运和货运车辆,劝告家长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运送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