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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136号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12 浏览次数: 【字体:

董金勇委员:

首先感谢你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注,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长,但农村地区道路等级低,线型差,警示标志标牌缺失,农村地区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差,车辆的安全性能差,导致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呈快速增长态势,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较大损失。为此,庆阳市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都高度重视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逐步明确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按照“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确定了县区政府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乡(镇)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行政村组建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并在人员、经费保障上予以支持。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协作机制、保障机制、服务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最后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新路子。2020年4月1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要求市、县(区)公安机关迅速安排部署,积极汇报党委政府,加快“一乡镇一交警中队”建设进度。经过近年来的努力,截至目前,全市116个乡镇全部成立了乡镇交管站,1258个行政村全部设立了村社交管室,设置了892个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占行政村总数的70.9%,已组建乡镇交警中队116个,有效解决了“有专门执法机构管事”的问题。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方面

全市公安交管部门以推动实施“文明交通计划”为主线,以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全面扩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2021年3月11日召开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将继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其中要求了各县区至少建成1处道路交通安全宣教基地;建立行政村“一栏一标语”,并组织开展“七进”和“百千万”宣传活动,定期开展“五大曝光行动”。一是切实加大传统媒体宣传教育力度。密切与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的合作沟通,在庆阳电视台开设交通安全专题节目,在陇东报开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市交警支队与市文广局联合建办全省首家市级交通广播电台,宣传交通法律法规,播放交通安全常识。市交通广播FM96.5电台的正式开播以来,极大地提高了交通安全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迅速扩展了交通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和受众面,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文明出行提供强大的信息支撑。二是切实加大现代媒体的宣传教育力度。全市开通手机短信平台,建立门户网站、警用微博、QQ群、微信、多角度、多层面地向公众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发布交通安全警示提示,并根据各阶段交管重点工作、百姓关注热点,发起话题讨论,深入互动交流,听取舆论监督、助力交管工作,全面提升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三是切实加大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力度。定期深入运输企业,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驾驶人员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督促落实规章制度,杜绝各类违法行为;深入中小学校,讲授开学第一堂交通安全课,发放《道路交通安全读本》,教育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深入广大农村,散发宣传资料,提醒农民群众拒乘农用车、拖拉机,拒乘超员车、超速车、带病车、报废车,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是明确管理职责,完善工作职能方面

各县区按照“一类乡镇不少于15人,二类以下乡镇不少于10人”的标准配置专职交通安全管理员,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室按照2至3人的标准配备专、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目前,全市农村交管机构专、兼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达到7558人,有效保证了“有专职人员干事”。县区财政按照每年一类乡镇不低于15万元、二类以下乡镇不低于10万元的标准,保障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工作经费,按照经济发展状况落实村交通安全协管员每年1000至3000元的误工补贴,按照2020年4月1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目前基本实现了全市所有农村交警中队所需交通安全宣传、执法装备、科技建设、营房建设等专项经费和公用经费全额保障,有效保证了“能干成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仅是对政府公共管理水平的考量,也是对干部工作能力的检验。全市围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目标、任务和要求,进一步靠实了县区、乡镇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跟踪问效,推动工作落实。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事故和重大隐患责任,建立“告诫”、“约谈”、“处分”等纪律制度,并严格规定“县(区)、部门发生1起重大交通事故,两年内不提拔干部,取消本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优奖励资格。倒逼各级政府、部门切实履职,形成激励机制。

三是加大整治力度,优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方面

为严厉打击酒后驾驶、农村地区无牌无证“五类车辆”上路行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庆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三轮摩托车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区公安交警大队要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研判分析,紧盯农村地区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重点时段,紧盯通往农村田地、果园茶园、养殖场、厂区工地、集贸市场、赶集庙会、小学幼儿园等重点路段,针对性安排警力和勤务,加大对路检路查力度,严厉查处三轮摩托车加装栅栏、篷布、座椅、扶梯等非法改装和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规上牌、占道停车等违法行为。要充分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发动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切实发挥好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作用,发动劝导员开展集中劝导活动,严防违法载人、非法改装等隐患车辆出村上路。要结合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农村机动车车主和驾驶人交通安全精准宣传提示工作,制作宣传资料、录制提示语,通过发送短信及宣传栏、“两站两员”、“流动车管所”和农村“大喇叭”等多种途径进村入户集中宣传,讲明讲清无牌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危害和法律后果,提示提醒群众依法办牌办证、及时检验和报废车辆、守法安全驾驶。

宁县“3·15”道路交通事故及西峰区“3·21”事件发生后,庆阳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继先后作出批示,就事故善后处置和预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道安委先后召开了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专题工作会议和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置与防范工作紧急会议,再次部署强化事故预防工作。市道安办向各县区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通知》和《庆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30条严管措施”》。同时,市公安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和命案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市道安委与市局交警支队启动了“双查”工作机制,每名班子成员包抓两个县区,既查酒驾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又查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情况,以机动式、点穴式督查倒逼责任落实。督促各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要做好植树期间、清明节、五一节、雨雾天气、庙会集市、婚丧嫁娶等重要时段的劝导工作,每天开展累计不少于6小时的劝导勤务,严格落实“七必劝”工作职责,严把出村、出镇路口,农村道路交通要道等点段,对农用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制止,有力地确保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最后,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对我们的工作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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