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公安局关于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的回复
王志锋、何等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网络视频直播监管的提案》,我单位已收悉,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对您提出的实施建议,我处完全赞同,同时结合本单位意见建议,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现如今,互联网的高度普及催生了众多诸如“直播带货”、“视频日志分享”此类的互联网新兴产业,由于准入门槛低,成为人们尽情演绎自己的舞台,这其中,有人始终坚持正确价值观念,弘扬社会正气,但有一部分人,扭捏作态,传播出一股萎靡颓丧的不正之风。对此,我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着力强化网络直播平台监管。
一、加强正面督促激励
一是督促平台强化责任落实。定期组织相关平台主要负责人召开交流座谈会议,要求其按期到公安机关完成备案流程,协调建立主播入驻、视频发布、置顶推广等全流程内审机制,严格把关,及时清理拦截淫秽色情、低俗腐朽、恐怖暴力等有害于公众正确价值观建立的不良音视频。根据平台用户注册信息,后台划定直播准入年龄区间,限制未成年人参与直播、超数额打赏。针对网络直播不能进行即时监管问题,建议其设置主播信用星级并显示在直播页面,凡有不良行为,均降级处理,屡教不该者则查封账号,列入黑名单并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置。以此端正主播行为,指导网民有所辨别。二是教育主播坚守行业规范。建立全市“网络大V”人员档案,及时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新媒体从业者建档入库,全部纳入公安监管视线。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督促其以弘扬社会正气,展现新时代民族风貌为己任,自觉遵守平台行业规范,拒绝违规高额打赏,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和人生追求。
二、加强群众宣传引导
采用线上、线下两种宣传模式,常态化、多形式组织开展网络文明进校园、进社区、进单位等活动,利用网警公众平台发布正面贴文,解答群众疑虑,引导群众尤其是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坚持合理的审美导向;拓宽监管渠道,鼓励群众主动承担起维护网络空间清朗的社会责任,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激励群众积极向网络平台或公安机关举报网络不良违法行为,对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损民族利益、形象等不良行为做到自觉监督、自觉抵制。
三、加强常态化巡查打击
全面强化淫秽色情、恐怖血腥、低俗暴力等不良信息工作发现,建立监察管理、网络舆情、情报发掘、案件侦察同步开展的常态化有害信息巡查工作机制,发现不良信息迅速通报其他有关部门,及时落地查控,顺线溯源,找到相关当事人进行教育训诫,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必要时,及时将违规平台、影像、当事人等非隐私资料通过官方公众平台通报社会,警惕群众加强识别。另外,通过各种渠道建议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相关立法建设,切实明确监管态度。
2020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现已落下帷幕,数据显示,我国网络安全知识普及面日趋广泛,群众自觉维护网络空间清朗洁净的参与度日渐提升,我单位将持续发力,拧紧互联网监管的螺丝钉,着力维护庆阳网络生态平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