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2017年224号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
根据市政协第224号《关于加强西峰城区学校门前交通设施建设及交通安全管理的建议》中提到,随着私家车的迅速增长等原因,西峰城区学校门前长期以来学生入校,放学时,校门口及周边交通秩序混乱,拥堵严重等问题,对此,我支队立即要求西峰大队进行整治,西峰大队制定《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整治:
(一)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要求设施中队建立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定期排查制度,定期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隐患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同时,要积极主动到学校、幼儿园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采纳的建议和排查出的道路交通隐患进行认真梳理,积极向区政府汇报,明确治理标准、单位、时限,主动与安监、教育、城建、交通、运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监督,夯实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使校园周边道路交通隐患治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要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1215-2014)要求,进一步设置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在校园门前道路上施划人行横道线,有条件的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针对上下学期间接送学生家长及车辆剧增的特点,与学校协商,设置临时停车标志,施划停车标线,落实专人维护好停车秩序,确保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交通安全设施规范齐全。
(二)认真扎实开展“护学岗”活动。要求各中队要认真研究分析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前道路交通状况,分类组织开展护学活动。一是加强“护学岗”建设。对城区交通流量大、接送学生车辆较多、容易造成交通拥堵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设立固定的交警“护学岗”,安排民警、交通引导员开展护学行动。二是设立女警“护学岗”。建设女警“护学岗”勤务模式,强调人性化、柔性化管理,扩大社会影响力,努力将女警“护学岗”打造成形象展示岗、城市示范岗,建设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学生上下学的安全保障线。三是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护学。要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辖区学校,宣传、发动老师和学生家长,按照“自愿参加、自我管理、互帮互助”的原则,积极依靠学生家长资源,招募学生家长志愿者参加护学行动,开展“护卫天使行动”,探索建立共建共管的护学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