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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件内容

信件情况
标题 户口迁移
写信人 张** 写信情况 2025-04-24
信件状态 已办理
信件内容
我之前户籍是宁县新庄镇颉家村的,2020年因在西峰买房将户口迁到西峰。户籍也由农村户籍变为城镇户籍,现在我想将户口迁回农村去,派出所说我有工作(我是一名乡村老师)迁不回去,有朋友说,根据2025年5月1号将要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相关规定可以迁回去,是不是真的?或者说有没有其他规定可以迁回农村,谢谢了。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庆阳市公安局 办结日期 2025-04-25
回复内容

你好!根据现行公安机关户政业务办理规定,迁入乡村地区的,要与现行“三投靠”落户的具体条件相符合,申请迁入乡村地区的,对正在国家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不予受理。如您属上述范围,则不符合申请条件。

办理方式 公开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