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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件内容

信件情况
标题 身份证年龄错误问题
写信人 王** 写信情况 2025-04-02
信件状态 已办理
信件内容
我本身出生1972.5.25,由于多年前手抄本登记户口薄时出现失误,把出生年月写成1975年了,之前旧的户口本也不见了,但是我确实是72年人,这个生产小队和村委会相关人员都是知道的,因为我之前一直联系我们本地新城政府说资料不全一直没处理,说真的这个个管理户口的人随便调查下就知道,可移随便抽查村上的人问问我的出生日期,之前我的名字小学时代叫王天义,1986年小学毕业,后面1989年高中毕业改名为王煜,结婚时就发现这个错了,提交过资料回复说要核实,后面我一直在深圳务工,每年回家时间短就一直没处理好,我想问问这个年龄错误需要哪些资料验证,谢谢领导!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庆阳市公安局 办结日期 2025-04-03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按照相关规定,公民更正出生日期的,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更正人书面申请;2.更正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3.以下一种或几种能够印证出生日期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分娩住院期间原始病历档案等能够证明真实出生日期的医学资料;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居民身份证编码簿、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常住人口登记表等原始户籍资料;学籍档案证明、疫苗接种证等其他能够证明真实出生日期的各类原始材料。以上各类证明材料,需在逻辑关系上相互印证,确系存在错误的,公安派出所及时受理并形成综合调查材料层报上级公安部门审批。其他特殊情况可具体详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机关将协助调查并认真受理相关业务。

办理方式 公开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