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情况 | |||
---|---|---|---|
标题 | 关于户籍迁移问题 | ||
写信人 | 能** | 写信情况 | 2022-06-07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警官同志: 我是2010年考入北京一所大学,2016年研究生毕业,就职于北京某央企总部,根据单位规定,户口需工作满足一定年限后才能迁至单位或北京常住地(属于解决北京户口),此前(2016-2021)户口一直放在学校,属于学生集体户口,近期,学校不允许已毕业学生户口留在学校,需要将户口迁移至老家。请问我这种情况,迁移户口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哪些材料? |
回复情况 | |||
---|---|---|---|
回复单位 | 庆阳市公安局 | 办结日期 | 2022-06-09 |
回复内容 |
根据《甘肃省公安厅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推动解决当前户口突出问题八项措施的通知》[2021]654号)文件精神:根据本地实际,稳步推进实施“来去自由”落户政策,允许农村籍大学生、退伍军人等以实际居住、就业创业为条件自愿迁回农村。因你本人在北京工作居住生活,实际不在平子镇惠堡村五组居住生活,不符政策规定,故不予受理将其户口迁回农村。按照2020年5月28日甘肃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户籍人口城镇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贯彻落实进城落户“零门槛”不设置任何前提条件,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和城乡居民迁移限制条件,你可以提交申请或者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者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在宁县公安局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准迁证后,在北京办理迁移证,最后在平子派出所办理集体户落户业务。 |
||
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