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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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户口迁移问题 | ||
写信人 | 赵** | 写信情况 | 2022-02-16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本人2008年上大学时按照学校要求将户口从西峰区董志镇罗杭村迁到了学校兰州理工大学,2012年大学毕业后户籍从学校迁到了单位的集体户口上。现孩子出生,因单位集体户口不能给小孩上户口,想把户口迁回西峰区董志镇,请问如何办理?办理流程及时限是怎样的?都需要哪些资料?谢谢!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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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办结日期 | 2022-02-21 |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 您在“局长信箱”留言的信息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电话与您沟通了解,您的户籍目前在河北省,依据我市目前户籍迁入政策。您可以以子女投靠父母的理由将户籍迁入您父母户籍所在的乡镇非农集体户。办理流程: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西峰公安分局户籍大厅)所需资料为:个人申请、父子关系证明(村委会开具),双方户口簿。准予迁入证明材料齐全当场办结。二、您持准予迁入证明将户籍从河北迁回(所需资料及办理流程请联系您现户籍地派出所)。三、办理落户(董志派出所)。所需资料:个人申请、准予迁入证明迁入方存联、户籍迁移证明、个人近期一寸白底照片一张。资料齐全当场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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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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