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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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冤!冤!冤! | ||
写信人 | 王** | 写信情况 | 2020-11-16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信件内容 |
儿子被人投毒杀害一年有余,宁县公安局不予立案!!!! 求求局长大人能够帮帮我们,王奉天中毒死亡一案希望领导能够重新调查!谢谢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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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宁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 办结日期 | 2020-12-01 |
回复内容 |
市公安局: 接到市局转办关于我县新庄镇王奉天死亡案信访事项后,我局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立即指派刑警大队办案民警对该案进行核查。目前,王参天信访事项已核查结束,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王奉天死亡案经我局刑警大队办案民警全面调查,综合该案收集的各类证据,王奉天的死亡原因排除自杀、他杀,系意外中毒死亡。受害人家属现通过救济途径正在进行复议、复核,2020年11月10日,已提交宁县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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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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