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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一夜查处2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来源:正宁县公安局 作者:马会刚 发布时间:2017-09-13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买新车后放炮庆贺是正宁很多人的习惯做法,但这样已经违反法律规定了,91222时至13日凌晨1时,正宁警方就连续查处了2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并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家住蔡峪村的宋某买了一辆新车,按照正宁的习惯要放鞭炮庆祝。91222时许,宋某便购买了一件烟花、一条鞭炮,后来到安居小区附近进行燃放以示庆祝,结果被正在巡逻的民警逮了个正着。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庆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民警对宋某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进行了批评教育。

  913日凌晨1点多,家住西关村的王某为了给自己的姐姐贺车,将车开至城区北广场十字路口,不顾周围群众休息时间,燃放了一件闪光雷和2串鞭炮,谁知还没燃放完就被正在巡逻的城关派出所民警逮住,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警方提示: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庆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我县规定在主城区范围内,除国家法定传统节假日外,每日13时至1430分、晚22时至次日8时和中考、高考日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群众提高文明意识,严格遵守,齐心协力,共同创建美好环境。正宁县公安局也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管控,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顶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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