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公安局采取“三项措施”全力提升交警窗口单位服务水平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镇原县公安局紧紧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盯“四风”问题不放松,从民警对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总开关”认识抓起,努力转变工作作风,采取“三项措施”全力提升交警窗口单位服务水平。
一、强化服务意识。要求交警部门在窗口配备了纸、笔和各项业务办理“明白卡”等便民服务设施,同时,从美化、亮化服务窗口做起,要求交警窗口民警,对群众的咨询、建议、投诉,做到有问必答、答必耐心,接待群众态度和蔼、举止文明、服务周到,努力构建和谐融洽警民关系;积极树立服务窗口示范岗,培养一批岗位明星和管理能手,使每个窗口有亮点,每个单位有标杆,让全体民警学有榜样,做有规范。
二、严格队伍管理。交警窗口单位面向群众多,窗口形象直接影响群众对公安部门的第一印象,县局要求交警违法处理、事故处理和车管等窗口,不断增强为民意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从细节做起,从纪律抓起,向群众展现一支纪律严、形象好、素质高的人民交警队伍。要求严格落实民警考勤制度,严禁民警和工作人员上岗迟到、早退、溜岗、串岗、无故缺勤等违纪情况;严格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对服务窗口的监督与管理;要求严格窗口着装规范,严禁在执勤时警便服混穿或不着装出警。
三、提高办事效率。把“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程序、方便人民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严格规范服务行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想方设法简化办事程序,提高人民群众对窗口服务工作的满意度。注重提高窗口民警服务意识。窗口单位主要就是与群众打交道,因此提高窗口服务意识是关键,服务意识的养成不仅要靠个人的素质还得依靠制度的约束,要求交警部门严格落实奖惩,对于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的坚决调离岗位。大力加强警务公开。对于窗口单位的日常业务,加强宣传力度,使群众来办事前可以通过查询了解流程及需带的材料,避免出现漏带材料而延误办事时间,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