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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公安局成功破获“4.26”故意伤害案

来源:正宁县公安局 作者:正宁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2-05-03 11:34:19 浏览次数: 【字体:

  41日,犯罪嫌疑人秦某(男,汉,25岁,永正乡东龙头村农民)因婚姻纠纷携带刀具前往其岳父任某(男,汉,45岁,榆林子镇小寺头村农民)家,将任小雄的儿子任甲(男,16岁)挟持,后中止犯罪,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该秦42日因涉嫌绑架罪被正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49日转取保候审。426,正宁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秦某传唤讯问结束后,该秦感到要面临被刑事处罚,认为是其岳父、岳母造成,遂产生报复泄愤心理。当晚22时许窜至其岳父家,用刀将岳父任某、岳母张某刺伤,致任某开放性血气胸、失血性休克,张某失血性休克,秦某随后逃离现场。

  正宁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启动命案侦破工作机制,成立专案组,从全局抽调150余名警力,局长惠刚、副局长师正龙、吴正军亲自参战指挥,在正宁各出境路口设卡堵截的同时,带领技术、刑侦民警会同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工作,与此同时正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晓东、副检察长袁岁宁赶赴现场指导侦破工作。在初步了解案情及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后,在市局技侦支队、正宁县电信局的大力配合下,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为中心,在半径5公里范围内进行地毯式搜索。同时请求宁县公安局派出警犬训导员王长林、王超携警犬克敌赶赴正宁配合搜捕工作。经过16小时的仔细搜索,于42715时许,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秦宇宏抓捕归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秦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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