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公安局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市公安局党委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要求,9月4日上午,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研究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反馈意见、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审议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及要求,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毛万东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公安局下属单位长庆分局、森林、机场公安局、交警支队及局属各警种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一要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市、县公安局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头等大事,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反馈意见要求上来,党委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主动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经常盯、经常督,对重大问题亲自协调推动解决,部门负责人不当甩手掌柜,亲自上手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过硬的作风把巡察整改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二要在整改落实上坚决有力。各责任部门要对反馈的问题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长庆分局,森林、机场公安局和交管支队也要细化完善本单位本部门的整改方案,各分县局也要对照检视,举一反三,深入分析对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坚持点上改与面上改相结合,以点带面,健全制度机制,防止边改边犯,按照能衡量可检验标准,及时收集整改印证资料,严格对照销号。三要在成果转化上效果明显。要把巡察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深度融合,同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风建设、公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管理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打击防范能力、健全内控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不断放大巡察整改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