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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强化整治月活动

来源:庆阳市公安局 作者:庆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2014-01-23 17:51: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漏洞进行再排查、再检查部署的要求,落实省、市领导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华池县“1.14”交通事故沉痛教训,切实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春运交通安全,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强化整治月活动。11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强化整治月活动安排动员视频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董建镇,市政府副市长周继军,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郑银生,市委副秘书长赵玉发,市政府秘书长杨正才,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蔡伯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班子成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区)党委、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公安局分管领导、治安大队、交警大队班子成员,辖区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交通安全管理站、派出所、司法所、交警中队负责人在各县(区)分会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董建镇主持,市委副秘书长赵玉发传达了省长助理、市委书记夏红民,市委副书记、市长栾克军的重要批示,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蔡伯珍通报了全国、全省、全市发生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市政府副市长周继军作了重要讲话。

  周继军客观分析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秩序、超速行驶、横穿马路、乱闯红灯等违规违法问题比较普遍。二是对驾驶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不严格、不到位。三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还不够全面、彻底。四是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履行不充分,工作步调不协调、不统一,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华池“1.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更加严峻,保安全、保畅通、降事故的任务更加艰巨。

  周继军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书记夏红民、市长栾克军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感,扎实开展交通安全强化整治月活动,全力保障春运交通安全。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要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精心组织、科学施救的原则,加强道路交通应急处置工作。公安、气象、卫生、交通、运管、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快速反应、相互协调、运转高效的突发情况处置机制,健全完善防范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县(区)要协调解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道路交通安全实行综合治理,努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要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交通管理网络,切实消除农村交管工作的盲区死角。各乡(镇)要组织全体干部进村入户,对每个有车农户进行面对面教育,签订安全责任书。要进一步指导交管站及村组交通协管员开展对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工作的管理、宣传和劝导,消除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

  最后,董建镇强调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责任机制,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社会大局稳定,为市上两会的胜利召开创造安定祥和的交通治安环境。

  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强化整治月活动从116日开始至214日结束,为期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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